第四条 交易品种为银等贵金属(黄金除外)制品。 第五条 交易的银等贵金属(黄金除外)制品及相关饰品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检查合格的成品。 第六条 交割的货品为下属会员单位生产、销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银等贵金..